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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认识的蘑菇做到“三不”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时间:2020-07-21 13:32:36

据来自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消息显示,截至今年6月中旬以来,广西已报告野生蘑菇中毒事件28起,发病人数135人,死亡3人。7月9日,广西百色市场监管局为此发布消费提示,目前没有简单易行、快速有效的毒蘑菇辨别方法,不采摘、不食用野生蘑菇,是预防蘑菇中毒的关键。

百色市场监管局在提示中说,蘑菇中毒事件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主要发生在夏秋季节,广西是从3月开始,5—6月是发病高峰,并一直持续到9月左右。由于有毒蘑菇与普通蘑菇从外表很难鉴别,仅依靠民间流传下来的所谓经验,甄别蘑菇是否有毒并不科学。

百色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从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以化肥的庄稼地里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蘑菇。

加工烹饪野生菌时,应注意不要凉拌生吃,要炒熟煮透,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蘑菇。并且在加工前,要对不知名的蘑菇留存一些样本。

百色市场监管局同时提醒消费者,若误食了有毒蘑菇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要正确开展急救。首先是催吐,一定要第一时间催吐,在中毒者神志清醒的情况下尽快吐出毒物,减少毒素吸收。其次要立即就医,在送医时,要连同留存样本一并送医,帮助医生尽快判断中毒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疗措施。此外,建议吃蘑菇的同时不要饮酒,因为一旦吃到的是毒蘑菇,酒精会加速毒素的吸收。

百色市场监管局同时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对不认识的蘑菇应做到“三不”,即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严格控制加工程序,确保所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未混入有毒品种。做好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记者顾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