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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损害赔偿金?可得利益损失金额有哪些限制?

生活 来源:深圳热线      时间:2022-12-27 14:08:16

三金是什么:

1.损害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的即是补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性损害赔偿金,第2款规定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也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是中国法上唯一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关于损害赔偿金的范围,损害赔偿金包括积极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其中可得利益损失金额又受到两个限制:一是可预见规则限制;二是防止扩大规则限制(第119条)。

2.违约金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①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②违约金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③就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支付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

3.定金定金既是一种担保方式,又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定金在合同得到正常履行情形下,是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的。只有在给付定金方或接受定金方发生违约行为而适用定金罚则时,定金才起到了定金责任的作用。定金罚则的内容是:给付方违约时不得收回;接受方违约时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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