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来源:今晚报 时间:2024-09-11 10:57:12
开学后,不少十几岁的学生选择骑车上下学。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提示,未成年人骑行要做好安全保障,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职责,提高安全意识。
近年来,城市骑行文化低龄化、亲子化现象日益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骑行法定年龄作了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对骑行上路的年龄作出限制,主要是由于未成年人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近几年来,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与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分别占骑行事故的7.5%和10.3%。
保障未成年人骑行安全,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职责,对已满12周岁可以骑自行车和满16周岁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未成年人加强教育,掌握其出行路线、目的地,及时制止其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尾随成年人群体骑行、竞技骑行等。
在未成年人骑行出发前,家长要对自行车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尤其要看刹车是否灵敏可靠。需要注意的是,不提倡未成年人骑行山地车和公路车这种有变速功能的高速非机动车,特别是在公共道路上骑行。教授孩子正确的骑行方式,教会孩子各项交通规则,培养成熟的骑行心态,正确处理骑行中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增加未成年人风险处置与自救能力。同时,未成年人自身也应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学习,选择合适的交通出行工具,关注自身安全、文明出行。(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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